大商所發〔2018〕154號
各會員單位:為滿足市場需求,我所對《大連商品交易所期權交易管理辦法》、《<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(試行)>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》等規則中的強行平倉時間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,經理事會審議通過,并已報告中國證監會,現予以發布。修改后的規則自2018年4月19日起施行。
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(根據2018年3月27日大商所發﹝2018﹞111號文件修訂)第三十八條與上述規則一并自2018年4月19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大連商品交易所期權交易管理辦法修正案及修訂稿.docx
附件2:大連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辦法修正案及修訂稿.docx
附件3:大連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修正案及修訂稿.docx
附件4:《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(試行)》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修正案及修訂稿.docx
附件5: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(根據2018年3月27日大商所發﹝2018﹞111號文件修訂)第三十八條.docx
大連商品交易所
2018年4月17日
2018年4月17日